首页 航空货运 收费标准

公告须知 

1、本运价适用于托运人、代理人;

2、以下运价均含燃油附加费0.2元/KG; 

3、寄运货物需提前24小时订舱;联系电话:13950177486(刘俊,微信同号) 

4、适用航线运输:详见下表(币种:RMB); 

5、货物托运:严格按照民航收运要求进行货物托运,货物包装按照民航规定进行包装,凡因 托运人、代理人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污损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,托运人、代理人应承担由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,同时原运费不退,不给予货物损失赔偿;

6、如发现内装货物与托运申报货物品名不符,不予以办理收运; 

7、有效期限:自2022年11月24日起至下次运价发布止,在此期间如有新增或变更将另行通知。 

8、终止运价:2022年11月24日前运价均终止。

9、航班班期以实际运行为准,请提前确认航班情况。 

10、消费者投诉热线:12315,机场投诉电话:0598-80529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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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转运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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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公网安备 3504270235047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