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线电管理宣传月 -以案卫鉴 守牢安全底线
2026-09-10 15:34:19
潘江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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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航空器内违规使用无线电设备,威胁航空安全
发生时间:2024年7月
发生地点:三明沙县机场航班飞行途中
案情经过:一名未成年乘客在民航客机飞行状态下,私自开启业余无线电设备,并拍摄视频在网络传播。航空器属于无线电管控核心区域,私自开启射频设备会干扰航空导航、地空通信信号,极易引发飞行安全事故,航空安全风险极高。
违法定性:在航空器管控区域擅自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,未经许可使用业余无线电台。
处置结果:无线电管理部门联合机场公安开展专项核查,对当事人及监护人进行严肃普法警示教育,明确航空器、机场净空区无线电管控红线,责令监护人加强监管,引导当事人依规考证、合法合规使用无线电设备。
法规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及民航无线电安全管理规定,严禁在航空器内擅自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。
此次宣传旨在通过典型案例,普及法规知识,强化全社会合法用频意识。
一审:黄丽珠
二审:林裔鸿
三审:潘丽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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